白小龙、魏永明、李慧、田占河、杜美兰:
本院受理的原告巴彦淖尔市临河黄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802民初386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速裁合议庭308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白小龙、魏永明、李慧、田占河、杜美兰:
本院受理的原告巴彦淖尔市临河黄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802民初380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速裁合议庭308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汪玉良、李洁、秦震、王二霞、赵彬、柳志峡:
本院受理的原告巴彦淖尔市临河黄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802民初386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速裁合议庭308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汪玉良、李洁、秦震、王二霞、赵彬、柳志峡:
本院受理的原告巴彦淖尔市临河黄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802民初3865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速裁合议庭308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汪玉良、李洁、秦震、王二霞、赵彬、柳志峡:
本院受理的原告巴彦淖尔市临河黄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802民初386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速裁合议庭308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陈和平:
本院受理原告燕海珍诉被告陈和平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4民初12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内蒙古德兰生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新德兰蒙林生态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刘汉晨: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被执行人内蒙古德兰生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新德兰蒙林生态治理有限责任公司、韩阿伟、刘福生、刘汉晨公证债权文书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执456号执行通知书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江涛: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康丽丽、江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1674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王爱莲: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陈莎、王爱莲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6458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驳回裁定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李永强、李玉生: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李永强、李玉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6459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贾帅: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李瑞、贾帅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6461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刘小香: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袁禄、刘小香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6852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马小飞、李小平: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马小飞、李小平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6891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魏结小、王金林、王明玉: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魏结小、王金林、王明玉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6892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李虎: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李宇航、李虎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7554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杨秀芳、赵军: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杨秀芳、赵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7972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任福龙: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任福龙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5民初8243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牛拥军、李娜:
本院执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牛拥军、李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邮寄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未签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105执恢388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和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牛拥军、李娜的银行存款人民币453861.76元及其相关利息;扣留、提取其可供执行的收益;或查封、扣押其相当价值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马起强:
本院受理原告苏三宏诉被告马起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3)内0125民初107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龙新园:
本院受理原告焦慧诉被告龙新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内0125民初104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内蒙古长青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原告石爱梅诉张磊与你【案号为:(2023)内0121民初2231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不在户籍所在地,也无其他联系方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决二被告支付原告租金73300万元(暂计算从2021年6月25日至2023年4月25日止实际计算至付清为止)2:依法判决二被告支付违约损失赔偿金6664.2元。(暂从2021年6月25日至2023年4月25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3: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2021年3月25日原告与第一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当时第二被告自称他是第一被告的经理,并在房屋租赁合同上签字,并支付部分租金。当时约定先租一个季度,一个季度为一万元,一年是四万元。在租期满三个月时,被告仍占用原告的房屋,原告多次与第二被告沟通要租金,第二被告总是一拖再拖,经过多次的联系,被告不说不租房屋,也不搬走房内的东西,只是给原告提供向谁要钱的电话,原告多方联系,虽然能打通电话,但至今没有付剩余的租金。原告认为:原、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应受法律的保护,二被告在一定租期届满时,经过原告提醒催要租金都没有明确解除租赁合同,也不搬走租赁屋内的东西,视为同意按原合同继续履行权力义务。故被告不按合同履行支付租金已构成违约,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综上所述:原告向被告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房屋,且合同合法成立并有效,被告应及时支付租金,但被告无理拒不支付租金至今。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721条、752、584条之规定,依法判决二被告支付租金及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