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镇市金飞铝业有限公司生产30万吨再生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注销公告注销公告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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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71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8-15

丰镇市金飞铝业有限公司生产30万吨再生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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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丰镇市金飞铝业有限公司生产30万吨再生铝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 14enzle77uqfvDszMIUGmKQ提取码:gyn5。二,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前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丰川循环经济开发区丰镇产业园内丰镇市金飞铝业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影响范围内的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等。主要事项包括您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意见以及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众参与的内容)。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

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可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反馈于建设单位邮箱:147416287@qq.com。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本工程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联系方式见上文。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丰川循环经济开发区丰镇产业园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18803510000。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特此公告!丰镇市金飞铝业有限公司。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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