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玥)近日,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司法局双龙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暴雨导致院墙冲垮产生的邻里纠纷,通过及时介入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朱某和韩某系双龙镇王木匠村同村居民,最近,因为暴雨,导致韩某宅基地南侧一座土木结构的房屋院墙倒塌,院墙倒在朱某宅基地北侧的正房后墙上,导致朱某院墙出现破损和裂缝,双方因此产生纠纷,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当事人遂向双龙司法所申请调解。
受理此案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进行调解,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韩某认为自家围墙倒塌是因为下暴雨,属天灾,朱某的损失和自己没有关系,不同意赔偿。工作人员把两个当事人分开,进行一对一的劝解疏导,并讲明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意见,签下了书面协议:韩某负责维修朱某破损的院墙和裂缝;双方以后不得再为此事发生纠纷,如有单方违约,应付相应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