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拍卖公告拍卖公告
第14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566期:第1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8-04

拍卖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接受和林格尔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8月12日上午10时在内蒙古信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开拍卖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及参考价:

二、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11日17:00时,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11日17:00时止

四、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44号1号楼1-3层306室。

五、报名方式:有意竞拍者应携带有效证

件(自然人报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及其他组织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办理报名手续,并支付相应拍卖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伍万元)(保

证金应于报名截止前进入拍卖人账户,不成交者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六、说明:1、本次拍卖的资产均为现状拍卖,本公司对展示标的的品质及瑕疵不作担保,竞买人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租赁、过户等情况,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成交后标的面积以办理产权证权属部门确认的数据为准。

2、本次竞拍优先顺序是:首先一次性购买;其次是分期付款,分期付款首付比例不低于竞买标的30%以上;第三是租售结合,即先租赁后购买(租赁期限不超过五年),先以竞拍租赁价进行租赁,租赁期间每年支付购买意向保证金,购买意向保证金达到标的总价款的30%以上即可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最后是只租赁不购买者竞拍。

3、本次竞拍成功后,凡是采取分期、租售结合等方式付款的,由资产转让方确定是否对受让方进行尽职调查(资格审查),如需进行调查,受让方须配合完成尽职调查,经调查如不符合条件的,转让方将拍卖保证金无息退还竞买人。

4、成交后买受人于3日内与我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价款缴至拍卖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标的成交后的落户、过户税费按照国家规定由买售双方各自承担,房产交易中产生的法律未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其他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拍卖标的为有保留价拍卖,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拍品保留价,拍卖师有权收回拍品。

6、以上数据与拍卖师现场公布的数据不符时,以拍卖师现场公布的数据为准。

7、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的限购政策,具有购买资格方可报名参加竞买。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联系人:杨女士

咨询电话:13948436775

内蒙古信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4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