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改革“快进键”夯实质效“动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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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17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1-06

用好改革“快进键”夯实质效“动力源”

———访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迎涛

本报记者王祯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张迎涛(左一)陪同调研组参观法院文化综合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2015年5月,九原区人民法院成为包头市三个司法改革基层试点法院之一。

改革中,该院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以问题为导向,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审判管理工作机制,为破解司法难题、破除改革壁垒积累了宝贵的基层经验,队伍整体面貌明显改善,干警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显著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大幅提升,为推动司法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推动审判工作良性发展,推动审判管理工作迈入新时代发挥了积极作用。

记者: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中,人是最关键的因素,请您谈谈九原区法院是如何实施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

张迎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牛鼻子”,在人员分类管理中,如何实现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有效配置,真正优化一线审判队伍,确保审判工作质效在改革推进和深化的过程中不受影响,是每个法院需要认真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2016年4月初,我院开展了首批入额法官遴选工作,32名法官成为员额法官。

2017年1月,我院根据司法改革相关要求,按照“人才优化配置、权责职能明晰、效能最大化”的原则,推出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法官+书记员”的审判团队模式,将32名员额法官全部编入审判团队。其他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根据岗位需求、能力特点、个人意愿,分别进行了科学划分、合理配置。特别是对未入额的老法官,充分发挥他们审判经验丰富的特长,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尽量安排他们从事一些案件评查、执行实施等相对独立的工作,使他们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

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实行后,为了充分调动全体干警工作积极性,我院制定了《九原区人民法院部门、团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九原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两个《办法》均按照岗位职责和人员分类的不同,分别制定了职责任务和考核奖惩方式,全面实现了法院内部三类人员的分类管理、考核和奖惩制度,让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牛鼻子”———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到了实处。

记者:九原区法院作为包头市三个试点基层法院之一,请您谈谈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取得了哪些成效?

张迎涛:三年来,九原区法院认真贯彻中央、上级法院的改革精神,紧密结合本院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目前,我院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生根,新型审判团队运行顺畅,院、庭长办案已成常态,“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的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已经步入正轨。同时通过强化审判管理,充分发挥院、庭长、审管办、纪检、信访的监督职能,真正做到了“放权不放任”,使审判质效随着改革的推进逐年提升。

除上述改革工作之外,九原区法院还承接了上级法院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改革任务。管辖了九原区、东河区、石拐区、土默特右旗四个地区的行政诉讼案件。四年来,九原区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一举跃升为全市行政诉讼案件受案数量最多、审判质效最好的基层法院。

同时,我院还进一步加大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司法为民水平。2015年5月,九原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挂牌运行,在诉讼服务大厅实现除庭审以外的一切诉讼事务。之后,我院不断更新服务理念,改善服务设施,先后推出电话预约立案、微信立案、网上立案、便民小条、“五心工作法”和巡回立案等便民利民措施;引进了保险、公证、邮政快递第三方服务,建立了自助服务室、司法援助室、律师咨询室等服务场所,成立了诉调对接中心,开展诉外、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参与诉讼,也为他们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畅通了渠道。另外,还在两个派出法庭设立了诉讼服务室,在人员居住集中的地点设立了巡回诉讼服务点,使司法为民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

记者:司法改革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提高审判质效是司法改革的初心和目的,九原区法院是如何实现对审判工作的科学管理,从而提升审判质效的?

张迎涛:为了全面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司法改革,提高审判质效,我院始终把建立科学、严谨、高效的审判管理机制作为推动和保障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工作去抓。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建立和完善了近二十项审判管理制度,搭建起审判管理的梁与柱,同时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理论研究成果应用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不断丰富、完善和创新审判管理模式。

二是发挥院、庭长和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了院、庭长及审管办、纪检、信访等职能部门的审判管理职责和监督权力清单,对重点案件实施重点监督管理。

三是建立案件质量标准及评价体系。对审执结的案件实施质量评查“全覆盖+双评查+重点析+专项查”的独具九原特色的案件评查机制。各承办法官要在每月的前10个工作日把上月所审执结的案件报送审管办进行质量评查,发改案件由审管办和监察室双评查,执行案件专项评查,评查实行打分制,评查结果每月通报一次。

四是建立发改案件分析制度,针对被二审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每半年召开一次分析会。分析会采用发改原因分析、主审法官答辩、审委会评议表决的形式,当场确定是否为差错或者瑕疵案件。全院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全部参会,使主审法官经历“脸红心跳”的洗礼,全员受到教育启迪。

五是严格流程管理。由审管办对案件审理、执行实施全流程监督管理,特别是对重要节点适时进行提醒督促,对重要指标跟踪、监管,并坚持月通报、季考评制度,尽心竭力提高审判质效。

六是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对拟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同类型的系列性、群体性案件,均要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按照专业化运作的要求,我院设立了民事、刑事、行政执行三个专业法官会议,并借助名校优良资源,构建以西南政法大学为基地的法官咨询委员会,不断丰富专业法官会议的理论水平。专业法官会议建立以来,已召开会议12次,讨论案件56件,不仅为法官处理疑难复杂案件会诊把脉提供合理意见,而且为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案件质量、转变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方式发挥了巨大作用,同时,也为法官之间进行业务交流搭起了平台。

记者:司法审判作为纠纷解决的途径和方式固然重要,但审判之外的纠纷解决途径和方式也同样不可或缺,请您谈谈九原区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张迎涛: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人民法院要发挥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为进一步传承“枫桥经验”,建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九原区法院经过多方努力,建立了九原区诉调对接中心,中心落户在九原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立案前,为当事人提供既合法、合理又符合当事人切身利益的纠纷解决途径,既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又节约了司法成本。这也是全市第一家诉调对接中心。诉调对接中心目前共有包括行政机关、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在内的15家成员单位,聘任了劳动仲裁院、公证处等5个特邀调解组织和包括律师在内的51名特邀调解员,开通了在线调解平台,实现了诉调对接中心的多元化衔接、社会化运作、智能化应用。

2017年,我院联合包头师范学院,共同完成了自治区高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审判管理调研课题。同时,我院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与“分”、“调”、“裁”的改革紧密结合、统筹推进。为了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高审判质效的目的,对占案件总数50%以上的民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积极探索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并于2017年1月成立了小额速裁庭,制定了《关于审理小额速裁案件的实施细则》。小额速裁庭突出简易、快捷、方便等特征,以“化解矛盾,调解优先”的工作方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了给人民群众与当事人提供更多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建立了“五位一体”的调解工作机制,在立案前告知当事人可以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建立了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定了《特邀调解工作规程》,扩大了司法确认的范围,初步建立起具有一定九原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了社会广泛参与、多方联动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大格局。

记者:近年来,九原区法院在“智慧法院”建设中取得了哪些成果?

张迎涛:近年来,九原区法院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建设与审判管理和法院管理充分融合,全力打造科技化、信息化、现代化“智慧法院”。按照业务装备优先、警械装备实用、科技装备先进的要求,有计划地实施了装备更新,确保了业务装备有效适应审判执行工作需要。

我院先后建立了包括三大网络、十一大硬件、二十一套软件、39款应用为支撑的信息化体系。建成了执行指挥中心、庭审直播中心、网络查控中心,接通了派出法庭政法专网;第一家引进了“云柜服务”(设置了136个云柜),方便了文书流转;建成了全自助服务室,发挥了文书模板、撰写、扫描、打印以及相关法律查询等全方位服务功能;成功引进了EM S,助力解决送达难;与公证处建立合作,实现相关工作无缝对接;配齐配强电脑、扫描仪、彩喷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实现了审判流程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卷宗管理电子化、司法信息公开化。完成了从传统粗放型审判管理模式向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方式的转变,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能。

两年来,九原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409件,审执结10758件,同比分别上升了64.24%和80.5%,审限内结案率100%,审判绩效始终位居全市前列。

2016年,九原区法院荣立集体二等功;2017年,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优秀法院”,刑事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先进集体”,我院司法改革工作经验在自治区级会议上作典型交流;2018年,审判管理工作被推荐到最高人民法院参加“审判管理优秀业务成果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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