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讯7月27日,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兴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冒用警察身份招摇撞骗。经调查,张某谎称自己是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兴安派出所民警,可以利用警察身份帮马某“走后门”进五一夜市摆摊。马某信以为真,通过微信给张某转账300元。后因事情进展缓慢,马某发觉被骗,于是报警求助。
经调查取证,张某假冒民警身份在五一夜市招摇撞骗,利用相同方式先后骗取马某及周边摊主2000余元。张某冒充民警骗取钱财的行为,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与公信力,社会影响恶劣,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李佳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