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宏颖通讯员张振东张超宇戴宇宗)2013年,赤峰市巴林左旗隆昌镇东沟村的王某向刘某借款2.5万元并约定了利息,此后几年间,刘某多次索要,王某未曾偿还。
2021年,刘某将王某诉至巴林左旗人民法院。判决后,刘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经执行局调解,双方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但王某未履行。由于其常年在外,且频繁更换联系方式,案件进展陷入停滞状态。
2023年初,王某所在的东沟村被计划列入征迁范围,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向隆昌镇政府及东沟村委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了王某名下的宅基地,冻结其补偿款。不久后,经双方当事人重新协议,申请人刘某同意王某给付案款本息合计3.7万元。
随着征迁工作的不断推进,隆昌镇政府和法院执行局始终保持密切联系。5月下旬,由于王某的左邻右舍都不同意征迁,王某家也没能列入征迁范围。隆昌镇政府又提供了另一条线索,王某承包的一处“校田地”已被确定征迁,就在执行干警欲要查封“校田地”及冻结补偿款时,得知承包“校田地”确实是王某本人,可承包人签字却是王某的儿子。
此时,镇、村工作人员利用乡邻关系,协助执行干警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劝说王某的儿子拿出补偿款中的一部分替王某偿还欠款。经过几方大量工作,王某儿子答应在补偿款中拿出3.7万元给付刘某。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王某儿子将案款顺利交付到申请人手中,双方签字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