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讯因醉驾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查获,在取保候审期间居然再次醉酒驾驶。近日,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秦某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7年8月18日下午4时20分,扎兰屯市居民秦某某与老伴在女儿家喝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回家,在行驶至中和镇中央街时撞到路边停放的小轿车,秦某某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对秦某某血样进行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6.77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秦某某因此被取保候审。
2018年7月3日上午10时35分,尚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的秦某某再次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到中和镇红星村村部办事,被他人举报至交警大队。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4.99mg/100ml,随即秦某某被刑事拘留,并被批准逮捕。
一审法院经审理,对其两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一并作出上述判决。(薛多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