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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16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1-02

着眼“保护公益”实现“补植复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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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祯)日前,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建立的“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补植复绿基地”揭牌仪式在大青山南坡笸箩铺村北举行。青山区委常委、副书记张利军,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公益诉讼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志杰等领导参加揭牌仪式。

记者了解到,基地占地总面积1492亩,现已栽种树木700余亩,完成了部分补植复绿。基地建成后不仅能充分发挥生态司法保护功能,还集警示、教育、引导、宣传、预防于一体,实现生态脆弱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青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尚震宇介绍,补植复绿基地是青山区打造“有保护、有修复、有目标、有成效”生态修复工作体系的重要一步。“补植复绿”机制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功能,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实现天蓝、山青、水碧。据悉,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青山区检察院积极贯彻上级部署要求,围绕“提档升级,全国一流”工作目标,坚持以“保护公益”为核心,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取得实效。该院办理的“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占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内蒙古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例,被《检察日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为守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该院还开展了“护苗”专项行动,办理了包头市首例立案刑附民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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