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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16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1-02

我区170名城市管理执法科级干部接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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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胜)10月31日至11月4日,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科级干部培训班在兴安盟乌兰浩特举行,来自全区的170名城市管理执法科级干部接受培训。此次培训由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举办,自治区法制培训中心承办,为了做好此次的培训工作,自治区法制培训中心在培训前期做了大量的工作。自治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郭俊生,兴安盟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福顺等领导参加了此次培训并讲话。

自治区住建厅非常重视此次培训工作,要求全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要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切实把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改革开放以来,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积极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对改善城市秩序,促进城市和谐、提高城市品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新型城镇化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相比,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还存在管理体制不顺、职责边界不清、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是提高政府法治能力的重要举措。通过此次学习,全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要认真钻研,学以致用,力争取得‘三个提高’,即思想认识有提高;政策水平有提高;综合能力有提高。同时,自治区住建厅对此次培训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此次接受培训的干部带着问题学习思考,做到学有所思,思有所得;在学习中,一定要联系实际,通过思考研究,找到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在学习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

11月1日,自治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郭俊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前,城市管理面临发展的关键时期,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地位举足轻重,组织全区城市管理执法科级干部集中轮训,可以了解相关前沿理论,更好地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这次培训,城市管理干部之间也可以相互交流,互相学习,拓宽工作思路,深入了解城管执法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以确保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出框线、不压红线、不打折扣,全面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正规化和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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