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聚昊祥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与邬占军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内蒙古聚昊祥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将其对以下借款人及担保人(保证人、债务加入人)的全部债权转让给邬占军,邬占军获得实现债权的全部实体、程序权利。内蒙古聚昊祥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与邬占军特联合公告通知所有借款人、担保人、保证人、债务加入人。各方应立即向邬占军履行所有给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还本付息、担保责任、保证责任等,特此公告。
转让人:内蒙古聚昊祥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受让人:邬占军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