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2023年以来,乌海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引领,充分发挥司法所在一体推进平安乌海、法治乌海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实现司法所工作全方位、系统性、规范化变革。
对标“枫桥式”,完善功能。该局将“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与自治区司法厅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有机衔接,制定《乌海市“枫桥式”司法所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创建实施方案》,高标准高起点打造规范司法所。召开调度会,听取各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等方式强力推进,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支持,对簿弱的环节各个击破,提供可行性、有针对性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司法所困难。截至目前,乌海市共建成“自治区示范所”3个,“自治区一级所”7个。年底前,争取打造2个示范所、2个一级所;2024年,力争全市80%的司法所达到自治区示范所和一级所的称号。
对标“枫桥式”,提升职能。该局整合法治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资源,依托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网络,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资源向基层延伸。各司法所将社区网格员吸纳到人民调解队伍当中,以“网格员+调解员”模式,通过在服务中主动亮明身份,切实将化解矛盾纠纷的“探头”向小区院落、楼宇单元延伸。将“百姓名嘴”“热心大叔”“五老人员”等充实到调解队伍当中,变身“法律明白人”。公乌素司法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破以往固定调解室模式,打造流动调解、法治宣传一体化服务,深入工业园区、煤矿、企业、社区,实现人民调解资源下沉。调解员深入矛盾纠纷易发地,开展日常排查外,在风险隐患大、矛盾问题多的领域、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排查,主动“出诊”,把超前预防与主动化解相结合,使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置。针对一些行动不便的劳动者或其他有就地调解需求的案件,流动调解室提供上门服务。“流动调解室”主动出击、提前介入,成功调处3起疑难复杂纠纷,4起涉外省籍务工人员多人多起劳动争议纠纷正在调处中。
对标“枫桥式”,丰富内涵。以“智慧司法”建设为契机,搭建好智能化法律服务线上平台,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职能的智慧化水平,发挥司法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中坚作用。进一步梳理激发司法所职能,立足职能,逐步建立“大司法”工作体系,同时融合党建、普法等元素,打造“全景化”“智慧化”的法律服务。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共同建立“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提高乌海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