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岳科坚通讯员康钦媛
杨小燕)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监督规律,通过督促责任部门加强无障碍设施的规划建设、改造提升和维护管理等工作,促使无障碍设施畅通、易行,让温暖触手可及。
该院检察人员针对走访中发现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主要出入口没有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厕位;辖区内医院、社区服务中心无障碍设施改造落后;大型停车场缺少无障碍停车位等问题,梳理出无障碍设施建设存在空白、无障碍设施维护和监督管理不足、公众无障碍环境意识不强、无障碍环境改造流于形式等多项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建议。此外,该院通过强化行政监管、强化人大监督等方式,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各项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公益诉讼检察人员经走访调研发现,辖区内的无障碍设施“障碍不少”:与生活息息相关的银行、市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建筑门前存在没有坡道、坡道过窄或过陡等问题;青城驿站及路桩围挡占用盲道,让无障碍设施形同虚设;盲道不贯通、破损或者被排水设施、窨井盖阻断,或者因管道施工被破坏后未及时修复以及违停机动车侵占盲道等情形,让无障碍设施使用困难重重。下一步,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将针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立案,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手段监督行政机关督促履职,切实保障无障碍设施的运营维护,着力维护特殊主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