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谱生态协奏曲共护千里北国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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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51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7-11

同谱生态协奏曲共护千里北国绿

自治区检察机关与林草部门深化草原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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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吴树臣)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荒漠化防治,7月8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林草部门“草原保护协作统一行动”交流会在锡林郭勒召开,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积极贡献智慧力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肇晟,锡林郭勒盟委副书记、盟长罗青出席会议。

据悉,2021年全区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林草局等部门紧密合作,累计排查发现破坏草原林地问题3万余件,目前已全部得到有效整治并转入常态化治理阶段,其中办理违法犯罪案件1492件,有力打击了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全区组织开展的“守护北疆草原森林”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共立案1488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215件,提起公益诉讼133件,保护草原13.74万亩,该活动被评为2021年度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积极探索生态修复新模式,针对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检察公益林”建设,采取劳役补偿、异地修复、替代修复等多种修复模式,完成“检察公益林”“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37处、补植复绿3.3万亩,推动生态环境“破坏者”向“守护者”身份转变,实现了“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

李永君强调,草原是内蒙古的生存依托,深入推进“草原保护协作统一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做实以人民为中心、加快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现实需要。我们要深切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深情关怀和殷切期望,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切实把做好草原保护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任务抓实抓好。

李永君要求,要在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中突出荒漠化防治这个重要任务。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将荒漠化防治作为草原生态保护的重点任务,加强草原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协同,全力推进草原防沙治沙。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让“红线”成为草原保护不可逾越的“雷池”。做好禁牧、草畜平衡、退耕还草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动草原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落地见效。积极推动草原绿色矿山治理,加强与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的协作配合,按照“谁破坏、谁修复”“谁污染、谁治理”原则,依法追究非法占用草原行为人的刑事、民事、行政责任,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坚决避免出现“企业破坏、老板发财、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局面。坚持草原荒漠化综合防治,一体加强对地下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森林保护的监督,实现草原上“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

要以更加有力的法律监督保护草原生态安全。全区检察机关要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切实为“千里北国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护。依法严惩涉草原违法刑事犯罪,运用好与林长办等部门建立的案件线索移送和联络机制,常态化开展破坏草原专项立案监督。发挥好民事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手段,加强对涉草牧场案件的监督,妥善处理好草牧场纠纷案件和信访,积极化解矛盾,强化民事执行监督,让牧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护。用好行政检察手段,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深化落实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草原生态保护治理突出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提升草原保护治理效能。

王肇晟表示,召开全区检察机关草原保护协作统一行动推进会,既是林草部门与检察机关的一次“双向奔赴”,也是双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的一场“草原之约”。这次推进会的召开,对办好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和三大标志性战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林草系统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监管,进一步强化“林长+检察长”协作,进一步强化草原生态保护保障措施,着力营造全社会“知草、爱草、护草”的浓厚氛围。

罗青表示,此次会议的召开充分体现了全区检察机关、林草系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的政治站位,充分体现了对锡林郭勒盟草原生态保护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锡林郭勒盟将以此为契机,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继续保持战略定力,完善政府部门与检察机关长效协作机制,携手落实草原保护各项举措,守住蓝天白云,留住绿水青山,为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和万里绿色长城贡献锡林郭勒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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