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家事纠纷守护万家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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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48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7-05

化解家事纠纷守护万家和谐

--呼和浩特市两级法院家事案件审判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赵芳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睦是家庭幸福的根本。家事纠纷案件,是人民法院最传统、最基础的案件类型,也是最贴近群众生活的案件。家事审判,事关百姓福祉。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呼市中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切实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有效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作为二审案件占比较高的法院,呼和浩特市中院高度重视对下指导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引入制度、推出举措,不断提升全市家事审判工作水平,切实以司法温情守护万家和谐。

判后回访

办案现场

进校园开展普法活动

法官宣讲团走进校园宣讲

引入制度促进家事审判提质增效

“在我们负责家事案件的法官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叫‘家事纠纷案件是天大的小事、最难的简案'”呼浩特市中院未审庭副庭长卜芳说。据介绍,家事纠纷案件往往伴随人身财产关系复杂、纠纷根源难找、原被告双方情绪对抗激烈等情况,审理过程稍有不慎就可能激化矛盾。因此,家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需要始终围绕“和”的理念,突出“柔”的主旋律,在做出判决时更要严把质效关卡,做到案结事了无矛盾。

一直以来,呼和浩特市两级法院本着“家事无小事,案件无简案”的工作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件家事案件。仅2023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家事案件1787件,判决730件,调撤928件,约有一半的家事案件以调解方式撤诉结案,家事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4.75%。

“真的很幸运遇到这样一位善良、负责任的好法官,法官的一纸判决,挽救了我们这一大家子,缓和了兄弟姐妹多年不睦的家庭关系。”5月29日,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当事人将锦旗送到了呼市中院专门负责家事类案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以表达对法官秉公办案的感激之情。据悉,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近年来,针对婚姻家事纠纷,呼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根据辖区不同情况,分别引入了家事调查制度、财产申报制度、子女抚养意向审报制度、人身安全保护机制、心理测试心理疏导机制、离婚生效证明书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针对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及存在家暴情形的案件推行了家事案件回访制度,极大地促进了家事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加强指导提升家事审判工作水平

“每当出现合议庭意见与一审法院不一致时,我们都会联系一审法院,问明一审判决结果是如何形成的,法官为什么要这样判决,然后就案件展开分析……”呼和浩特市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宋晓瑾说。对二审法院肩负的监督指导责任,呼和浩特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特别是针对最为贴近民生的家事类案件,多次要求负责的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要发挥“清醒剂、指示灯”作用。呼市中院未审庭也按照党组要求,始终将指导基层法院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经常到辖区法院调研家事案件办理情况,了解全市家事案件中显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家庭教育指导站运行情况,以及“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特别是针对家事案件中可能由民事转为刑事的性质变化等热点问题,呼和浩特市中院在调研指导中都给予重点关注,并积极研讨发现可行性解决方法。据了解,呼市中院除不定期到各基层法院开展调研指导外,还会定期召开家事条线例会,分析家事各类型典型案例,统一裁判尺度,并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督促责任落实。

“开展调研指导和定期召开例会只是呼市中院对基层法院开展业务指导工作的一种方式,更多时候,指导工作是通过‘家事审判条线微信群’开展的。”卜芳告诉记者。为随时随地发挥指导作用,呼市中院未成年人审判庭构建了“家事审判条线微信群”,呼和浩特市各基层法院家事审判法官共同加入,在群内可以随时交流业务心得,分享工作经验体会。

在呼市中院未审庭的条线业务指导下,今年,新城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和赛罕区人民法院荣列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

加大救助凝聚妇女儿童保护合力

“以后会好的,我们会在24小时内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同步送达到派出所和妇联,给你和你儿子的人身安全提供一份保障。”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家事审判团队的办公室内,法官赵婧一边安慰李某的情绪,一边向李某和其儿子小辉解释《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用。原来,李某的丈夫有赌博习惯,夫妻双方经常因琐事争吵,丈夫动手殴打李某早已是家常便饭,这一次还对欲阻止家暴行为的儿子小辉出了手。

“在家事纠纷案件中,很大一部分涉及妇女和儿童,而他们往往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卜芳说,一直以来,呼和浩特市中院本着保护家庭弱势群体的宗旨,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构建起妇女儿童权益司法救助机制,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对经济条件困难的妇女儿童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针对家事案件中隐秘存在家庭暴力情况,法官在家暴认定上及时加大职权调查力度,为家庭弱势群体提供有力司法保护。针对子女探望、抚养费给付等类型的家事案件,探索建立判后回访工作机制,通过入户、电话等方式进行判后回访,向当事人了解现阶段生活状况、情感状况、子女抚养费支付情况以及对子女探视权行使的情况,切实打通司法维权“最后一公里”。

同时,呼和浩特市中院还与市妇联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与市妇联、市公安局联合会签《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意见(试行)》,构建起了家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凝聚起促进家庭矛盾实质性化解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强大合力。

延伸职能发挥法律教育指引功能

呼和浩特市中院注重延伸审判职能,除在案件中主动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还在宣讲教育上下足功夫,弘扬社会正能量。近年来,在呼和浩特市中院的带领下,各基层院不断加强与检察院、司法局、妇联、团委等部门合作,组织共建多家法治教育基地,举办模拟法庭和法院开放日活动,走进学校、幼儿园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呼和浩特市中院未成年人综合案件审判庭牵头组织起了普法课程宣讲团,招募全市两级法院负责不同案件的专业法官成为兼职公益讲师,为全市未成年学生量身定做了系列精品普法课程,目前已经在赛罕区部分小学开始进行巡讲,不仅得到了授课学校师生的肯定,更被内蒙古电视台等多家媒体争相报道。同时,呼和浩特市中院还在法院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不定期发布家事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指引功能。

家和万事兴,是每个家庭的共同愿望,呼和浩特市两级法院在积极化解家事矛盾的同时延伸审判触角,引领和谐向上的家庭教育理念,在公正处理家事案件同时积极采用更为“柔性”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在案结事了的基础上将“人和”作为家事工作的终极目标,让“冰冷”的法条拥有了司法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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