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亮)酒是情感交流的“润滑剂”,但喝酒一定要懂得节制,切莫过量贪杯。近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公安局快速破获了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犯罪嫌疑人醉酒后失去理智,驾车冲撞自己的妻子及群众,好在现场群众及时制止,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6月10日22时许,达拉特旗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李某报警称:其在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大树湾村把人杀了,是开车故意撞的。接到报警后,该大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验,并及时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控制,并发现其处于醉酒状态。为了尽快固定证据,办案民警围绕案发现场迅速展开调查走访工作。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酒后与妻子王某在打电话中因琐事发生争吵。随后,李某骑电动三轮车携带一桶汽油(约2升)行至其妻子王某工作的单位,取下汽油浇到单位门前停放的一辆白色商务车四周,并从车辆后方点燃汽油导致起火。周围群众看到车辆起火后,合力将火扑灭。
在此过程中,王某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了劝阻,李某再次与王某发生争执。李某驾驶王某的轿车加大油门朝王某及人群方向冲撞。在第一次冲撞后,李某调整方向再次撞向王某,导致王某受伤。随后,李某被在场人员阻止,直到民警到达现场。
李某的行为造成王某右侧盆骨处受伤,王某的车和被烧车辆不同程度受损,其他人员无明显外伤。
待李某酒醒后,民警对其展开突击审讯。在强大的事实证据和思想攻势下,李某对其以倒汽油点燃车辆和饮酒驾驶汽车故意撞击他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