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为加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司法保护,7月3日,“大青山沿线检察机关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协作统一行动”启动仪式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林举行。大青山沿线13个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及公益诉讼业务部门、各级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管理站及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各政协委员共同参与此次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沿线13家基层检察机关共同签订了《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划管辖协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各地区就保护大青山实践经验进行交流分享。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在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时将进行线索共享和线索移送,《意见》对跨区划的线索移送、管辖争议处理、案件协办等行为进行进一步明确,对上级督办、案件分析研判、统一办案标准进行了规定。
大青山呼和浩特段位于阴山山地中段,是土默川平原乃至华北平原的重要水源地和涵养地,也是黄河内蒙古段的重要补水区,更是风沙东南而下侵袭华北平原和京津腹地的阻隔缓冲带,生态区位十分重要。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工程,牢固树立系统思维,提出“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管理+多元化协作”的生态检察模式,以碳汇认购搭建提供生态修复新路径,聘请33名政协委员作为公益保护观察员,建成500亩检察公益林,以“林长+检察长”模式形成生态保护合力,常态化开展生态保护工作。 (康钦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