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讯近年来,兴安盟司法局始终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研究制定了《兴安盟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十项工作措施》,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营造亲商安商的法治氛围。
坚持需求导向,全力做好优化服务的“加法”。兴安盟司法局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持续加大“蒙企通”平台企业反映问题的办理力度,畅通反映问题办理渠道,成为全区首个反映事项在“蒙企通”平台一网全程办理的盟市,并创新开展律师行业“三亮一做”(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做人民满意好律师)主题活动,通过推行“党建+法律服务”模式,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积极引导全盟律师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全力做好证明事项的“减法”。兴安盟司法局组织召开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会,以行署办文件印发了《兴安盟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梳理汇总盟本级证明事项164项,形成盟本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取消清单和推行告知承诺制清单“三个清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坚持目标导向,全力做好便民利企的“乘法”。兴安盟司法局在全区率先建成公证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了全盟公证机构与不动产、民政、住房公积金等行业部门8大类、188项政务信息数据对接应用,且数据信息实时更新,打破公证与政务服务之间的“信息壁垒”。
坚持结果导向,全力做好严格执法的“除法”。兴安盟司法局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推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于行政强制“四张清单”。同时,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和资格审核认证考试工作,积极推进执法信息公示公开制度,并积极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全覆盖,盟本级34个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公示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覆盖率100%。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