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保监会有关规定,海城自然建筑有限公司(原辽宁铧峪铝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城建筑公司”)与裴延胜于2023年5月16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海城建筑公司将对内蒙古三主粮天然燕麦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债权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权利依法转让给裴延胜。海城建筑公司现公告通知与本公告债权有关的债务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务转让的事实。债权转让基准日:2023年5月16日。自公告日起,请债务人按执行和解协议向裴延胜履行协议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若债务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特此公告。海城自然建筑有限公司。
裴延胜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