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讯日前,一男子欲携带管制刀具进站乘车被铁路警方依法收缴。
6月13日21时45分,锡林浩特铁路公安处林东车站派出所执勤民警接安检员报称:一名男性旅客到安检区询问携带的折叠刀可否带上车。
民警立即赶到进站安检处置台,经民警了解,该旅客为大货车司机,欲乘坐T302次列车,想带一把折叠刀上车用于切削水果,但又不确定是否可以携带,遂进入车站询问。民警通过对折叠刀进行检查,发现该刀刀身长16厘米,刃长7.3厘米,带自锁装置,符合《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的规定,属于管制刀具。民警告知该旅客这把折叠刀为管制刀具后,该旅客积极配合并主动上交。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该旅客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并收缴管制刀具的决定。
民警提示:根据公安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的规定,管制刀具,不仅不能随身携带,更不能携带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 (徐东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