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着力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出实招,通过开展“加强对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优化办理破产指标”“优化解决商业纠纷指标”“加强智能司法建设”及“营商环境标志性成果展示”五大专项活动,细化任务、突出重点、创新举措,充分发挥法治稳预期、固根本、利长远的作用,着力增强企业在呼和浩特投资兴业的信心,为活力首府的建设积极贡献司法力量,助推自治区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开庭审理商事案件
加强诉源治理
送法进企业
聚力诉源治理助力提质增效
“被告呼和浩特市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张某某共同欠原告内蒙古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息共计5194253.92元,被告自愿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部付清……”随着案件当事人落笔签名,一件历时多年、久未结清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画上了圆满句号。
案件审理过程中,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合理引导双方举证、质证,针对被告提出的答辩意见认真查明,并依据证据材料进行分析研判,全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前,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为本庭审理该类案件拓宽了审理思路,为有效化解金融纠纷,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助力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审该案的梁法官如是说道。
诉源治理是人民法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的一大有力抓手。为了把更多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呼和浩特市法院坚持调解前置原则,将劳动争议、道路交通、家事等方面案件全面纳入调解前置程序,邀请69个调解组织进驻法院诉调中心,特邀近300名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诉前调解。此外,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区法院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向基层网络延伸,通过开展咨询服务、纠纷委派、调解指导、联合化解等工作,构建起了“信访+调解+司法确认”“访-调-诉”一站式化解模式。
蓄力清理积案 着力促进发展
在常态化开展诉源治理的基础上,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深入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同时持续开展“久拖不决”“久结未执”涉企案件清查工作,找出症结,全力攻坚,努力实现超长期案件动态清零。
“开展破产积案集中清理行动,建立两级法院破产案件监管体系,梳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限时集中清结。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逐步健全完善办理破产过程中涉及经费保障、职工安置、税费处置、社会稳定、财产接管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对破产审判工作中需要联动协调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规范和明确,以期使破产清算实现效益最大化。”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张宇说。
今年5月,呼和浩特市中院审理的内蒙古某生物工程股份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办案法官发现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四项、实用新型专利两项。为维护破产人知识产权利益,管理人将代持在他人公司名下的本属于破产人的专利,以质押的方式收回破产人,并通过司法拍卖程序,以流拍价抵顶质押权人债权,实现了债权清偿与保护知识产权的双赢。
“如果不进行质押抵顶,专利到期作废失效,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这样一来,能够挖掘一些剩余价值,确保专利效益最大化。”采访中,张宇告诉记者。
“针对破产案件的处理,我院紧紧抓住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以‘蒙马奔腾’行动为指引,持续在提质增效方面发力,两年来,审判执行质效取得了显著提升。”据张宇介绍,在破产遗留案件集中清理方面,呼和浩特市中院强化对新收案件的监督管理,做实内控机制,全力做好清理涉企执行积案、清退僵尸企业、优化社会资源等工作,确保办案质量与效率,为审执工作提质增效、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合力共建机制 奋力开启新篇
为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搭建起府院联动的桥梁和纽带,实现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联动共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呼和浩特市中院于5月底举办了以“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旨的第四期“云上会客厅”。据悉,呼和浩特市中院已依托“云上会客厅”活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一年之久。
本次“云上会客厅”邀请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二处处长王立军、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云素敏、自治区律协副会长、律师行业党委委员陈杰等到会进行座谈,座谈会围绕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多元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推进行政纠纷诉源治理、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达成了广泛共识。
为了持续推进府院联动常态化,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呼和浩特市中院不断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督管理、人社、金融机构等部门的沟通,建立起了密切协调、运行有效的联动工作机制。
呼和浩特市中院在审理内蒙古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一案中,清算组审核发现该公司欠缴大量税款,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达到逃税的目的,采取回避、信访等手段阻挠税款划扣,又因公司账户被列为非正常户,税务机关无法直接通过强制手段从公司账户进行划扣。为保护税收债权的合法权益,呼和浩特市中院破产合议庭经过审慎研判,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的作用,多次与税务机关沟通、交流、协商,促使欠缴税款最终到位,切实维护了国家税收安全。
“从市场监督管理的企业登记注销、破产企业信息公示,到不动产财产变更登记、不动产查询等信息的实时共享,再到人社部门涉及的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社保缴纳等方面,法院均与相关部门签订了工作实施方案。”张宇介绍说,下一步,呼和浩特市中院将对前五年的商事审判工作经验进行梳理总结,编撰《商事审判白皮书》。
这些只是呼和浩特市中院近年来在提质增效方面的一个侧影。未来,呼和浩特市中院将全面总结经验,勇闯发展新路,继续深耕不辍,在提质增效助力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不断阔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