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夜间,一辆重型半挂货车途经G6高速公路兴和大队辖区时,牵引挂车轮胎掉落,但驾驶人并未发现异常。随后,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一支队兴和大队连续接到报警,称多辆车在G6京藏高速公路323公里处与路面上掉落的大车轮胎发生碰撞,造成车辆严重受损。
接警后,该大队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经勘察,发现超车道内有一大车轮胎,先后有三辆小型车辆与该轮胎发生碰撞,导致车辆损坏严重,其中一台小型轿车直接抛锚在超车道上。经进一步勘察,民警发现现场遗落的大车轮胎型号较为特殊,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民警断定此轮胎应为运输大型设备的特种车辆专用。
清理完事故现场已是次日凌晨,但办案民警顾不上休息,立即马不停蹄地进入指挥中心,以特种车辆为调查重点,全面调取相关信息,并逐一进行分析研判,最终锁定了一辆江苏牌照的特种设备运输车辆。民警立即对该车辆的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查询,但该车辆登记的所有人为公司,联系电话为一部座机号,从凌晨到上午,拨打该座机始终无人接听。
5月31日下午,民警通过查询该嫌疑车辆的近期违法记录,发现驾驶人为河北籍的梁某。在与梁某取得联系后,梁某称其已驾车行驶至S24沿黄高速附近,但并不承认掉落轮胎一事。于是,兴和大队立即报请支队,启动跨支队协作机制。随后,高速公路一支队与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取得联系,并将协查指令传达至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沿黄高速大队。沿黄大队接到协查指令后,立即派警布控,于5月31日21时许,在中和西服务区内将肇事嫌疑车辆查获。经过实地勘验,确认事故现场遗留的轮胎确实为该车辆掉落。
6月4日上午,所有案涉当事人到达兴和大队顺利处理完毕该起交通事故,在高速公路一支队与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联合行动下,成功为受损车辆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路上这么多的车,我们以为不可能查到是哪个车掉的轮胎,都准备自己掏钱修车了,没想到居然查到了,交警真是太厉害了,太感谢你们了!”三辆受损车辆驾驶人激动地握着办案民警的手连声道谢。 (侯宇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