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6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为“内蒙古保护中心”)设立为第三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以下简称为“海外分中心”),面向全区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指导工作。
内蒙古作为国家向北开放的桥头堡,具备横跨三北、外接俄蒙、北开南联、东进西出、陆海联运的优越地理位置,是丝绸之路重要组成部分及打通“欧亚大通道”的关键节点。区内有直属海关2个,对外开放口岸19个,其中包含我国最大陆路口岸满洲里口岸,是中欧通往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和欧洲各国重要的国际大通道。近年来,我区外贸进出口总值实现逐年增长,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中越来越意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内蒙古保护中心设立海外分中心是我区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工作的“指挥棒”,是助力企业对外发展的“及时雨”,更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五大任务”的重要举措。
海外分中心的设立,将聚焦企业海外市场竞争,聚力突破知识产权壁垒,提供涉外法律指导、风险预警和纠纷应对等服务,有效加强我区涉外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为我区涉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支撑和保障,助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马永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