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茂春通讯员宗磊)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开展破积案、追逃工作,特别是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专门组建追逃工作组,长期深入各旗县市区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查指导工作,积极深入案发地走访群众对线索进行再收集、再梳理,将现代信息化手段与传统追逃手段相结合,大大提升了追逃工作水平.
2 0 1 8 年3 月3 1 日,乌兰察布丰镇市一位年迈的父亲眼含泪水,对着儿子的遗像反复地说:"当年残害你的凶手终于被警察抓住了."2 6 年前,因夫妻感情矛盾,郭某某与岳父家结仇,郭某某深夜潜入岳父家中纵火行凶,小舅子在火灾中严重烧伤,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郭某某畏罪潜逃后,因又秘密潜回岳丈家所在地,将棺木中小舅子的尸体抬出,分尸后,抛在一处水井中泄愤.2 0 1 8 年3 月3 0 日下午,乌兰察布警方在山西大同市将作案潜逃2 6 年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缉拿归案.
2 0 1 8 年4 月1 8 日,乌兰察布警方在山东省商河县将作案潜逃2 9 年的犯罪嫌疑人冀某某抓获归案.1 9 8 9 年5 月,冀某某伙同他人在将一名女子强奸后畏罪潜逃,由于当时刑侦手段所限,犯罪嫌疑人一直没能归案.鉴于该案案发时间较长,嫌疑人身份可能已经漂白,察右后旗公安局刑警大队将案件具体情况上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进行分析研判、信息汇总,并在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冀某某漂白后的身份及落脚点.经过活动调查,最终将在逃人员冀某某成功抓获.
以上两起追逃案件仅是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追逃工作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