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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35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6-09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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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尼扎布:

本院受理的(2023)内0521民初2532号原告张占柱诉被告玛尼扎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要求被告偿还借款720元及利息583元,本息合计:1303元。利息计算方式:720元×1分×81个月(从2016年8月14日至2023年5月14日);2、要求被告给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1分计算的利息;3、要求案件受理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独任制审理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本案定于2023年7月27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3年6月9日

常亮:

本院受理的(2023)内0521民初2534号原告张占柱诉被告常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要求被告偿还借款1360元及利息2992元,本息合计:4532元。利息计算方式:1360元×1分×220个月(从2005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1日)=2992元;2、要求被告给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1分计算的利息;3、要求案件受理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独任制审理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本案定于2023年7月27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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