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信访人员,了解案件情况。
近年来,包头市公安局坚持“有解思维”,创建“永亮信访调解室”,开通公安“信访代理代办”绿色通道。截至目前,该局成功化解信访事项177件,初信初访案件化解率得到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率持续上升。
创新工作机制,整合专业力量
变“独角戏”为“大合唱”
包头市公安局在全区公安系统首创成立由市局主要领导为主任的包头市公安局信访调解委员会,督审信、法制、刑侦等各部门精干力量联动,协调社会各方力量,整合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社会资源,组建首个经司法机关备案的“永亮信访调解室”,该工作室由资深信访民警段永亮牵头建立,按照一起案件、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位一体”工作原则,制定化解方案,压实化解责任,截至今年5月20日,成功化解177起信访案件,受到群众广泛赞誉。
2007年以来,包头市九原区群众乌某反复来到市公安局上访,反映其租赁的180亩耕地,15年来一直由巴彦淖尔市三顶房牧民非法耕种,双方多次发生争斗,辖区派出所接案后,因涉事较为复杂,一直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根据涉事双方的诉求,“永亮信访工作室”一边协调当地派出所积极处理纠纷,一边从纠纷耕地归属问题入手调查,积极协调包头市档案局,调取自治区政府关于包头、巴彦淖尔行政区域划界相关文件,同时走访了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民政和自然资源部门以及涉事村委会,积极协调两市行政主管部门到田间地头联合办案,释法说理、举证疏导双管齐下,为化解矛盾打下情理基础。随后,“永亮信访工作室”心理咨询与律师团队即刻介入,顺利将此案导入民事诉讼程序。
前置矛盾排查,积极“代理代办”
变“马后炮”为“急先锋”
根据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特点,“永亮信访调解室”以问题为导向,注重关口前移,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坚持定期排查与动态信息掌握相结合、主动排查与跟进化解相结合,切实将矛盾风险隐患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结合工作实践,根据自治区信访联席办要求,制定执行《包头市公安局信访案件委托代理机制》,开通公安“信访代理代办”绿色通道,千方百计畅通信访渠道,疏民意解民忧赢民信。
今年1月8日,包头市居民王某夫妇反映,2019年10月5日,71岁的刘某某被高某等二人殴打致轻伤,乌兰道派出所按照法律规定出具处罚决定,其中一名违法嫌疑人已被执行行政拘留,但高某至今未被执行。“永亮信访调解室”民警与王某夫妇签订信访案件授权委托代理书后,立即进入调查办理程序,他们及时调取案卷,深入拘留所查阅投所记录,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迅速拿出办理意见,并重新启动执行程序,最终违法嫌疑人高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信访人对“永亮信访调解室”信访案件代理代办的做法高度赞扬,特意从南京赶回赠送锦旗致谢,并签订了息诉罢访协议书。
“信访代理代办”绿色通道不仅对老弱病残孕信访人开放,还对缠访疑难案件当事人开放。“永亮信访调解室”本着“替民跑、解民忧、赢民信”的工作思路,积极发挥“代理机制”沟通协调服务优势,坚持现场接访,民警亲自代理代办,真正做到群众“上门反映问题,居家解决诉求”。
积极推进改革,树牢法治思维
变“传统型”为“法治型”
“永亮信访调解室”用法治思维明晰信访工作职责,用法治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用法治方式引导群众表达诉求,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工作室建立“律师每周值班、24小时答疑”制度,健全完善与其他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对不属于公安工作范畴的事项,在接访第一时间,民警、律师团队在做好释法析理的前提下,充分倾听群众意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介入解决,确保信息甄别、导入、共享顺畅;对公安职责范畴内的案件,民警与律师团队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并引导信访群众依法依规办事,在调解达成后,引导双方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使调解结果产生法律效力,给信访群众吃下“定心丸”;对确属缠访闹访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永亮信访调解室”积极发挥作用,按照法定程序,经过三级公安机关依次作出处理意见、复查意见、复核意见后,依法终结信访事项,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树立了法律权威。
市民吴某某反映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河东派出所在处理其妻子与苗某某的打架案件中,未做鉴定却以轻微伤为依据进行调解,导致其妻子赔偿苗某某20000元。受理吴某某的调解申请后,“永亮信访调解室”立即组织律师和调解员对东河区公安分局的办案经过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核查,查明事实后分别找涉案双方开展调解,最终吴某某夫妇在大量证据面前承认了殴打苗某某致轻微伤的事实,调解人员随即沟通东河区人民法院,对东河区公安分局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出具了法院裁定书。至此,一起信访事件得以高质量化解。
包头市公安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发展“枫桥经验”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创建“永亮信访调解室”,用心用力用情办好信访群众的烦心事,用实际行动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坚决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为推动公安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张佳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