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司法局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法治兴和建设各项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两个体系”、提升“五项工程”、补齐“两个短板”,努力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可喜成绩。2020年以来,该局3名同志被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员”、3名同志被兴和县委组织部评为“先进党务工作者”;2022年,该局城关司法所被自治区司法厅授予“集体二等功”,该局党总支所属机关党支部被兴和县委组织部评为“最强党支部”。2018年和2022年,该局被自治区司法厅授予“集体二等功”。2020年-2022年,该局连续三年荣获全市司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优胜单位”……优异成绩的背后,凝聚着全局干警的努力付出和辛勤汗水,彰显了兴和县司法局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
兴和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晓红
兴和县司法局党组班子全体成员
法律咨询
普法宣传进农村
深入推进普法工程
筑牢依法治县根基
近年来,兴和县司法局持续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加大普法工程建设力度,从全县各行各业各单位中遴选聘用了30多名从事法律服务、刑事司法、法治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了兴和县“八五”普法讲师团,在做好日常普法工作的情况下,建成了2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个法治文化广场、1个法治公园和3条法治文化长廊,今年上报建设的北环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将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该局利用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兴和县乌兰牧骑深入乡村开展法治文艺节目演出活动,持续推广“互联网+”普法模式。2022年,该局结合“乡村振兴”民生工程,先后组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诚信守法企业、法治学校”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建成了“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县级文明执法示范窗口”2个、“诚信守法企业”3家,评选出500多名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普法工程逐年拓展加固。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满足群众法律诉求
近年来,兴和县司法局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县9个乡镇以及县工会、县团委、县妇联、县残联等单位共计建立了1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全县174个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室。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该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进村入户发放“12348”法律援助热线宣传卡,畅通弱势群体维权诉求渠道,针对低收入群体的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分类管理、快速指派措施,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法律服务,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22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42件,援助妇女、未成年人93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47059元。同时,该局不断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办案工作台账”,将案件办理与网上录入同步进行,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效率。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兴和县司法局建立了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74个以及婚姻家庭纠纷等4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起了多元化的人民调解工作格局,为全面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2022年,该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3起,预防45起,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3起,进行诉前调解276起,矛盾纠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8%以上,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强化社区矫正管理
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近年来,兴和县司法局按照自治区司法厅提出的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标准,完善功能设置、健全管理制度,配套建设了1个公益劳动基地,加强社区矫正监控平台建设,抓好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应用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全覆盖,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各项规定,及时向审判机关提出调查评估建议,建立健全各类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教育、心理矫正等教育矫正活动,截至目前,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为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该局逐一核查并建立健全安置帮教档案,坚持每月回访一次刑满释放人员,及时掌握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动态,帮助其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防止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做好“国庆节”“春节”等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该局印发了《兴和县司法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旦“有事”,迅速介入,妥善处置。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推进行政复议工作
近年来,兴和县司法局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全市率先组织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现场述法评议活动,县、乡镇两级党委、政府全部聘任了法律顾问,组建了法务团队,推动全县重大决策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
近年来,兴和县司法局协调成立了兴和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增设了行政复议二股,不断深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全相关设施设备,为行政复议具体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近年来,兴和县司法局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决策部署要求,结合标准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全力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对司法所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健全完善,夯实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础,确保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为了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该局明确社会专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从业范围、从业资格和从业条件,加强对律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完善律师年度考核机制,严格规范各类诉讼代理和辩护行为,积极组织开展“万名律师进乡村”和“万所联万会”活动,制定出台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暖心措施”,深入民营企业开展“菜单式”法律服务及普法宣传活动,在兴和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行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规章制度,打造“法律服务超市”,推行“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郭成黄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