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预防养老诈骗宣传
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解答法援咨询
律师进乡村
送法进校园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注重普法宣传实效,突出抓好《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加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普法工作,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做大做强“法治乌兰牧骑”金色品牌,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持续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全面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营造出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普法工作,从单位抓起。近年来,集宁区司法局每年组织集宁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线上或线下各类法律法规学习考试工作,各普法成员单位结合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针对不同单位、部门、行业的职能范围,分别实行了“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宣传周、民族法治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近年来,集宁区司法局采取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治报告会、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广泛开展了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实现了普法宣传“全覆盖”。《民法典》颁布后,该局及时组织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努力让群众走进《民法典》、了解《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普法工作,从娃娃做起。近年来,集宁区司法局在辖区内各中小学校普遍开设了法治教育课,该区48所中小学全部聘任了法治副校长,普法志愿者走进各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讲座,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宪法晨读、法治课堂、法律知识竞赛等法治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同时,积极开展“法治示范校园”创建活动,借助司法部门和驻区高校力量,与中小学校签订法治共建协议,共同开展了“大手拉小手、法律伴我成长”等主题活动,中小学生接受普法教育达到了100%。
加快法治乡村建设步伐。近年来,集宁区司法局以普法宣传教育为重点,加快法治乡村建设步伐,组织普法志愿者“送法进乡村”,通过摆放法治图板、播放法治宣传片、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咨询活动等方式,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近年来,集宁区司法局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和乌兰察布市司法局关于认真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要求,迅速行动、扎实推进,截至目前,集宁区司法局建成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白海子镇张家村和“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马莲渠乡三成局村。截至目前,该区现有村(社区)“法律明白人”258人,“法律明白人”在参与普法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方面发挥出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加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近年来,集宁区司法局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逐步扩大覆盖面、提高使用率,到2025年,该区在现有法治文化阵地上,将增加1-2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普法学法大讲堂,每个村委会(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
近年来,集宁区司法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法宣传工作要“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的指示精神,努力打造“法治乌兰牧骑”金色品牌,在自治区司法厅和自治区文联联合开展的以“法润草原·神圣宪章·全力打造‘法治乌兰牧骑’品牌”为主题的首届法治文艺作品征集活动中,该局推荐的《法治乌兰牧骑》歌曲荣获一等奖。
近年来,集宁区司法局针对矛盾纠纷出现的“主体多元化、类型多样化、内容复杂化”新情况,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与集宁区人民法院联合成立了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融入“电话调解、视频调解、网络调解”方式,引入社会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优势互补、共同努力,力求达到最好效果。在人民调解工作中,该局多元矛盾纠纷调处股工作人员充分发挥自身具有的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援助律师的双重身份优势,针对农民工讨薪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赡养费纠纷、抚养费纠纷等群众诉求急切的案件,第一时间安排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化解,对于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定期回访,对于没有履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人民调解员督促其尽快履行,2022年,该股调解成功矛盾纠纷54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为当事群众代写法律文书40余份,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的预期工作目标。
(郭成张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