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9日,我所在办理一起收购赃物,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案中,涉案的一部华为MATE30手机未找到所有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东风路派出所现面向社会对该无主物发布认领公告。请在2023年3月9日前丢失华为MATE30手机(亮黑色)的所有人持有效证件及佐证材料,相关财务所有权证明,于公告发布之日6个月内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东风路派出所认领。本公告期限内仍无人认领的,我所将按法律规定对涉案财物作为无主涉案财物处理,依法上缴国库。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
东风路派出所202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