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雅妮)“警察同志,我店里有个客人说在菜里吃到了钢丝球,要我赔偿,我觉得不太对劲……”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乌兰察布东路派出所接到了辖区一饭店老板的报警电话。
到达现场后,饭店老板向民警讲道,前来用餐的男子称在自己经营的火锅店吃出了一截钢丝球,要求按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条例进行赔偿。但令他感到奇怪的是,该男子于当天中午在自己经营的另一家火锅店内以同样的理由索赔400元。一天连吃两顿火锅均吃出异物已经值得怀疑,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家店的厨房并没有使用钢丝球和类似的清洁工具。
了解事情始末后,民警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男子承认了自己利用商家在此类事件中的息事宁人心理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
据嫌疑人常某某供述,他于4月初因与父母发生口角离家出走,在一家快餐店就餐时因外包装问题与店家争论后,得到了该店赠送的大额优惠券。尝到“甜头”后,他便心生歪念,开始研究“生财之道”。在网络搜索查询大量的相关法条及案例后,他便开始在呼和浩特市多家饭店用餐过程中投放事先准备好的钢丝球,再以吃出异物为由,向店家索赔,若不赔偿就威胁店家向相关部门举报。期间,各饭店均以赔偿不定数额了事。
据该案办案民警介绍,该案受害者涉及呼和浩特市四区多家饭店,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视频、查看转账记录和开票记录等方式多方调查,截至5月8日,警方已确认18家饭店被敲诈勒索,共赔偿嫌疑人常某某约6000元。
目前,常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乌兰察布东路派出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