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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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15期:第1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5-05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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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钢、张俊利、张治钢、赵婕、张瑞峰、聂艳茹、党俊怀、姜智良:

本院受理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如意支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105执2553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张天龙、杨桂英:

本院受理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执行你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105执3255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张春雷:

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105执3303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白占宽:

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105执3328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高和平、王柱柱、王挨虎:

本院受理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105执3439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李瑞亭、刘玉平、郭春青、李瑞忠、王改英:

本院受理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桥华支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105执433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姜平平、杨红波、庞沙保、冯美清、刘强、陈英:

本院受理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桥华支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105执444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赵子荣:

本院受理翟杰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105执813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李小平:

本院受理张福俊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105执1277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杨鹏飞、杨敏:

本院受理杨鹏飞、杨敏罚金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105执1512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王衍鑫:

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明珠支行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105执1642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于亚洲:

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105执2114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邹建国:

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105执2213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高进喜:

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105执3111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康健:

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行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105执3375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庞志刚:

本院受理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乌达支行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105执3756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王国花:

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105执3982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刘瑞强: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105执4003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闫林娥:

本院受理侯文忠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105执恢419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裴琳、王凤琳:

本院受理王永计申请执行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105执恢897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李瑞生:

本院受理赵瑞明申请执行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28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内蒙古优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中乾建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355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赵杰、王凤、内蒙古众义达测土肥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张旭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386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张占俊、高宝林、温改兰、张旨喻:

本院受理宁开俊申请执行你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671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赵雪凤:

本院受理韩虎伟申请执行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105执735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张俊义、贾敏:

本院受理李广申请执行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787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张忻宇:

本院受理袁博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1305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张计祥:

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105执2113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张明辉:

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2211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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