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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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15期:第10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5-05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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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鹏程:

本院受理原告和林格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张鹏程、魏岩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张鹏程公告送达(2023)内0123民初478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胡小林、温平叶:

本院受理原告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兴支行诉被告李飞、胡小林、贾海军、温平叶、王文忠、于祝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5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贾学清、李晨铭、李绍铭: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诉被告贾学清、李晨铭、李绍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44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姜海春: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美平、张艺璇、周爱枝、张利娟、姜海春、姜海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54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康瑞生、孟文枝、康瑞波、张彩清、康佳奇: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康瑞生、孟文枝、康瑞波、张彩清、贺军军、孟美林、康佳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35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李明伟、南彩云、张计钢、杨燕: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明伟、南彩云、张计钢、杨燕、赵国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54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李如刚、宋红梅、李永光、宋桂梅、郝拴河: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如刚、宋红梅、李永光、宋桂梅、郝拴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54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马文强、祁春丽、王利元、刘晓芬: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马文强、祁春丽、李国军、田永玲、王利元、刘晓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49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马文强、祁春丽、王利元、刘晓芬: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国军、田永玲、马文强、祁春丽、王利元、刘晓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49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苗淑平: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苗淑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56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内蒙古世纪宏大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白玉娥诉被告内蒙古世纪宏大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124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内蒙古世纪宏大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岳玉萍诉被告内蒙古世纪宏大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126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娜仁其其格、苗强、李鑫: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苗强、娜仁其其格、苗盛、蒙树桃、李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49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任利军、高淑珍: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任利军、高淑珍、李文斌、袁巧红、张中中、郭爱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122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任利军、高淑珍、张中中: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文斌、袁巧红、任利军、高淑珍、张中中、郭爱枝、李庆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122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苏铁小、池党军、张鲜梅: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苏铁小、池党军、张鲜梅、王强、黑铁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132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王利元、刘晓芬、马文强、祁春丽: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利元、刘晓芬、马文强、祁春丽、李国军、田永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49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王蓉蓉、周娜: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朱泽琼、安云生、王钱仲、王蓉蓉、王安旺、安秀清、安小飞、周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48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王祥龙、刘三秀、王云飞、朱莎莎: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祥龙、刘三秀、王云飞、朱莎莎、邢体俊、冯培琴、王国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49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温平叶、胡小林:

本院受理原告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兴支行诉被告贾海军、温平叶、王文忠、于祝颖、李飞、胡小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5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温平叶、胡小林:

本院受理原告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兴支行诉被告王文忠、于祝颖、贾海军、温平叶、李飞、胡小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5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肖莹、王云鹏: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百坤、肖莹、韦鑫、王云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128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杨福钱: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韩四伟、郭兰伴、杨喜维、李心爱、杨福钱、彭国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35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杨喜维、杨福钱: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杨喜维、李心爱、杨福钱、彭国清、韩四伟、郭兰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3590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云学峰、王小燕: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常文后、云学峰、云月英、岳虎虎、张俊平、王小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46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张美平、姜海春: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美平、张艺璇、周爱枝、张利娟、姜海春、姜海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54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张秀英: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建平、张秀英、白先桃、赵利军、火红利、鲍小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13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张秀英: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白先桃、赵利军、王建平、张秀英、火红利、鲍小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132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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