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通辽两市检察机关签署协作框架协议“简”程序不减质效  公开听证促和解以“检察蓝”护航“生态绿”异地补植公开听证  守护生态安全屏障检法联动聚合力监督协作创双赢动员部署明目标自查自纠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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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15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5-05

异地补植公开听证 守护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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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岳科坚通讯员康钦媛)为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近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和浩特林业和草原局新城分局工作人员、涉案企业负责人、律师、公益保护观察员对该院办理的一起破坏林地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涉企异地补植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针对异地补植的修复效果是否符合验收条件、案件能否终结开展公开听证。

2015年5月至10月,呼和浩特市某公司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林业部门审批非法占用林地若干亩,用于作业道扩建。2021年5月,该公司在涉案地块进行了补种修复,经鉴定,部分人工造林达到《内蒙古自治区造林技术规程》植被恢复主要指标要求,但仍有坡面草本植物2.06亩没有达到植被恢复指标要求,作业道0.77亩植被没有被恢复。由于案发地被破坏,不符合原址补植复绿条件,如何修复生态成为一大难题。检察机关与行政部门多次磋商,决定采取异地补植方式在检察公益林进行替代性修复。方案确定后,2022年9月,行政机关督促涉案企业在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林植树造林,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并依法缴纳生态补偿费,确保“异地补植”真正落实落地。

在承办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后,参会人员先后来到涉案地块、异地补植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之后,检察机关就该案是否达到修复效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听证员针对案件事实、异地补植复绿效果,纷纷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均认为涉案企业已采取植树造林的方式,对生态环境进行了替代性修复,认同检察机关意见,建议检察机关对本案终结审查。

本次现场公开听证,是新城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开展的异地补植复绿生态修复保护活动,各参会人员近距离参与检察机关办案全过程,提高了办案透明度,让公平正义触手可见。下一步,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用好用活公开听证制度,能动履职、全面发力,主动倾听各方意见,紧盯监督落实效果,促进行政协同和公益维护,为保护绿色生态构建“检察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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