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湾讯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准格尔旗大队纳日松中队民警对一辆小轿车例行检查时,该车驾驶人迟迟不下车,甚至连车窗玻璃都不打开。民警几次敲车窗玻璃警示,驾驶人才下了车,民警立即闻到了酒味,于是对驾驶人李某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
在呼气检测时,李某某一会儿说自己不会吹,一会儿说交警的酒检仪不卫生,一直拒绝配合检测,最终,在民警的劝说下,李某某配合民警进行了检测。经检测,李某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3mg/100ml,达到了饮酒状态。最终,李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 (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