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丹)4月19日下午,呼和浩特市两级法院的法官先后来到托克托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以法赋能、共护黄河”--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调研活动。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托克托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
在环境资源保护法庭,调研组详细了解了自治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的筹备建设工作,了解到该基地紧紧围绕“河文化、法文化、和文化”这一审判主题主线,开展生态理念宣传、生态惩教司法宣传、司法保护机制建设、审判文化传承推广、基地软硬件建设等内容为重点目标任务,全景式展现内蒙古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审判文化的风貌。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希民指出,要认真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作用,在执法司法、法治宣传、人才培养、生态修复等方面与各相关单位加强联动,找准工作切入点、结合点,科学谋划重点工作,创新“就地审理+修复治理+法治宣传”工作模式,打通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高起点全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奋力打造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样板典范。
在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研组成员察看了污水处理系统、中水车间,详细了解了生态环保工作,仔细询问了公司日污水处理规模,承接园区污水处理企业数量、固盐资源化利用等问题。调研组指出,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宣传贯彻实施保护法为统领,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大执法和普法力度,不断提升黄河保护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