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枫”警护佑和美芝英依法治理“绣花针”绣出共富好春光
第04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511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4-25

依法治理“绣花针”绣出共富好春光

--探寻“诗画武义”的法治魅力

本报记者段兴宇唐旺勋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阳春新雨绿中红,诗画武义最江南。下了金丽温高速,距离武义县城4公里处,一幢灰墙黛瓦的三层办公楼顶部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后陈”红色大字在郁郁葱葱的风景掩映下格外醒目。4月13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国法治媒体浙江行”采访团先后来到金华市武义县白洋街道后陈村、履坦镇坛头村,大家一路走、一路看,一路赞叹,“用好依法治理‘绣花针’,绣出诗画田园好风光。”

“后陈经验”焕发勃勃生机

2004年6月18日,新中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后陈诞生。

这是一项被“逼”出来的政策。2000年前后,后陈村因村里财务不透明,在征地款处置上产生了严重的干群矛盾。经过全村户主的讨论,后陈村决定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经村民代表表决,通过了《后陈村村务管理制度》和《后陈村村务监督制度》。

“这个机制简单得很,就是能让群众看着村干部,不让他们乱来。”村第一书记施潇桐介绍说,后陈村首创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实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村务监督。

2005年6月17日,时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亲自来到后陈村指导调研,并总结提炼为“后陈经验”。此后,习近平总书记持续关注“后陈经验”的深化完善,八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先后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由“治村之计”上升为“治国之策”,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将“后陈经验”源头治理的理念在法治建设层面不断拓展,后陈村始终先行先试,不断探索。在武义县司法局的指导下,后陈村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配备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村民不出村即可获得法律服务;把每年的6月17日定为“后陈法治宣传日”,村法律顾问开展重大决策、合同等的法治审核,着力将法律风险化解在源头。

“‘后陈经验’弥足珍贵。县司法局坚持在法治乡村建设中不断深化发展新时代‘后陈经验’,把依法治理优势转化为共富胜势。”武义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叶杰成说。

“共富花开”坛头村

距离后陈村10多分钟车程的履坦镇坛头村,一朵依法治理的“共富之花”正在这里美丽绽放。

“近年来,坛头村上下一心谋发展、撸起袖子加油干,修建破旧古屋、治水清淤种绿,把臭河滩变为美湿地,破民宅建成会客厅,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五年内增长近20倍,先后获评浙江省级民主法治村、金华市首批‘后陈式’法治村、武义县新时代‘后陈经验’示范村。”介绍起坛头村发展,村党支部书记林卫良侃侃而谈。

拾级而上,青石板铺就的巷道错落有致,古建筑内另有乾坤:能烧出精品瓷器的千年婺窑,为农产品的销售添砖加瓦的网络电商,传承当地书画、诗文的光裕堂……多重业态组成了五彩斑斓的坛头生活,“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便是坛头的日常写照。

村庄面貌实现华丽转身的背后离不开高效的法治服务保障。为了提升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坛头村不仅将法治内容作为村党员干部每月学习的“必修课”,还通过村两委推荐、村民自荐的方式选出三名“法治带头人”、五名“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到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法治实践中去。

近些年,武义县大力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积极打造干部队伍有活力、民事民议有规则、法律服务有力量、社会组织有参与、纠纷化解有办法、法治宣传有阵地、智慧治理有支撑的法治乡村新格局,在全市率先实现“后陈式”法治村全覆盖,获评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数量居全市第一。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