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岳科坚通讯员郭婷李有湖)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十三支队十八大队二中队队员在巡查中发现,管辖路段G302国道K1116+500米处有人多次占用公路违规摆摊设点。
据介绍,在此处摆摊设点的人员曾被多次劝离过,但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未能意识到在公路上摆摊设点的危害性。为进一步净化路域环境,加强整治力度,该中队联合兴安盟科右前旗科尔沁镇派出所民警共同处理此事。民警和路政人员共同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并口头警告。违规摆摊人员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承诺今后不在公路上摆摊设点,并写下了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