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讯为更好发挥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的作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速度跟进、深度应用大数据平台,助力检察业务提质增效,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度。截至目前,该院通过协同办案平台接收刑事案216件,其中审查逮捕79件,审查起诉137件;办结166件,向公安机关移送件44件,向法院移送120件。
该院将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第一时间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组长、业务部门及案件管理负责人、技术骨干为成员的大数据办案平台运行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部署平台运行各项准备工作;同时,整合案管、技术骨干力量,做好平台运行前的权限配置、网络维护工作,确保政法协同平台顺利运行。
积极组织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案管部门、检察技术信息部门人员参加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试运行培训会,学习政法协同业务流程操作、系统权限配置等。组织院内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快速熟悉网上换押、业务操作流程等相关内容,规范操作,稳步推进各项业务流程网上协同办理;同时将操作手册放到检察内网,便于干警随时下载学习,以最快的速度熟悉大数据平台功能并熟练掌握平台操作,推动案件高效办理。
业务部门、案管部门针对应用中出现的技术问题随时沟通,及时解决,通过严格审核案件办理流程、案卡填录、文书制作等关键环节,避免案件“带病”输出。建立问题难点反馈机制,细化流转环节审核标准,确保平台使用安全。在当前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同时流转的“双轨制”运行模式下,该院积极主动推进案件平台流转,明确程序和文书要求,严格审查移送的法律文书和案卷材料,发现线上文书和电子卷宗与线下不一致的,退回公安机关完善后重新移送。 (白雪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