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讯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通过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培训等工作,全面发力、多点突破,构建“四个到位”工作机制,全链条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效率,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完成认证考试,“合法性”到位。乌兰察布市全面完成苏木乡镇综合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助推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审核录入“一体化平台”的执法人员有10021人,监督人员325人。清理不符合执法要求的主体38个,注销退休、调岗等不符合执法要求的人员257人。完成了市直及旗县市区3088名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认证培训和认证考试,合格率79.08%。全市90%苏木乡镇综合执法人员取得了执法资格,充分保障亮证执法。
强化指导培训,“提技能”到位。乌兰察布市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化手段,创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视频教程云平台,录制发布培训视频,解决培训力度不够的难题。择优选派业务能手逐项讲授下放权力事项,援引真实案例,达到相应效果。创新推行“导师制”“师徒制”,由涉及赋权的县级部门专业执法人员蹲点开展执法业务“传帮带”,加快培育苏木乡镇执法业务骨干,提升执法业务水平。
规范执法行为,“建流程”到位。乌兰察布市梳理涉及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流程的所有执法依据,做到底数清,法条明。帮助乡镇政府制定执法事项委托书,与乡镇综合执法局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事项、范围、权限、期限、双方责任等内容。加大对各苏木乡镇执法人员执法程序的业务指导,重点讲解行政处罚执法程序、文书制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程序合规。
加强协调联动,“促和谐”到位。乌兰察布市建立综治+司法+综合执法“大执法”协调联动执法机制,刚柔并济,首违不罚,让执法行动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综治、司法所、综合执法队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会商研究,充分分析案情,研判执法风险以及维稳风险,综治部门开展民情夜访,入户倾听诉求,做好心理疏导、法治宣传等前期介入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执法对抗性。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