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汇创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与志恒专勤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作协议》约定,志恒专勤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已将其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承租人的主债权及原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志恒专勤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后志恒专勤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青岛益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合作协议》将上述权利全部转让给青岛益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与青岛益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作协议》,将其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承租人的主债权及原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青岛益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4月11日,青岛益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上述权利全部转让给内蒙古七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至此,内蒙古七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次公告所涉债权的最终受让方。现汇创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与志恒专勤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与青岛益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发布此公告再次通知下列承租人,自转让之日起,受让方取得承租人欠付原债权人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所需费用以及车辆所有权和抵押权在内的全部权利,并有权依法要求承租人清偿。
本公告清单所列示截止至2023年4月17日的结欠本金(单位:元),承租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利息、相关费用等按照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如公告中承租人、债权金额、抵押物、订单号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
债权转让公告刊登后,相关债务人应向内蒙古七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债务清偿。
汇创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志恒专勤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青岛益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