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讯4月10日,在通辽市两级检察机关司法救助金联合发放现场,年近七旬的救助对象马某某说:“谢谢检察官告诉我申请司法救助,感谢你们陪我一起渡过难关。”
据了解,马某某是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的妻子,2021年12月21日,其丈夫被甘某某驾驶的车辆撞成重伤住院治疗,2023年1月9日去世。因甘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病逝,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该院承办检察官发现甘某某去世,不能给付马某某赔偿,加之其丈夫住院治疗期间又花费了28万余元的医疗费,马某某符合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重点救助情形,遂启动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将该线索移送至该院综合业务部,并主动告知马某某申请司法救助。经调查核实,马某某符合救助标准。
针对马某某困难大、一级救助难以满足需求的实际情况,该院结合最高检正在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主动向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汇报,积极争取联合救助,并得到了市检察院的鼎力支持,实现了救助效果最大化。
(刘会燕于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