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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07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4-18

举办专题培训班落实普法责任制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司法厅联合举办全区“谁执法谁普法”暨“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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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袁雪英)为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做好“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准备工作,4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在自治区法治培训中心联合举办全区“谁执法谁普法”暨“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培训班。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新闻办)主任江新辉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平为培训学员做“八五”普法规划专题解读并部署相关工作。

江新辉强调,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守法普法工作的认识;要科学谋划,进一步增强普法的广度力度深度;要守正创新,进一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实。

王平围绕自治区“八五”普法“117447”工作思路作了专题授课。“117447”即用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这个总抓手;围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这条主线;突出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民族团结进步法律法规、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七方面宣传主题;大力开展“法治乌兰牧骑”、《“八五”普法进行时》系列直播访谈、万屏联动普法、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等四项法治文化活动;聚焦领导干部、青少年、农牧民、老年人等四类重点普法对象;组织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全区守法普法示范旗县(市、区)”创建工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程、“学法用法示范户”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程、普法依法治理信息化工程、各领域依法治理工程等七项法治建设工程。

自治区教育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和呼和浩特市委宣传部、乌兰察布市委宣传部、赤峰市司法局、鄂尔多斯市司法局等9家单位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培训班还组织参训人员前往司法厅机关,参观了宪法馆、知味书屋等机关文化阵地,并在指挥中心观看了“智慧普法”平台演示,了解了全国首创“家庭律师”4K智能机顶盒公共法律服务终端功能及应用情况。在法治宣传中心,参训人员参观了“法治乌兰牧骑”文化长廊,观看了普法微视频、微动漫剧《小司来了》等法治宣传产品。同时,参训人员还前往自治区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参观了草原税史陈列馆、青少年普法示范馆和纳税服务体验馆等集普法、宣传、教育、体验、示范功能为一体的自治区级法治文化教育示范基地。

自治区守法普法工作82家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各盟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各盟市司法局分管领导、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共计12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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