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边蓉吴静宇)近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婚姻家庭与继承案件审理团队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要求双方限期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后,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发出的该市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于199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为了改善生活质量,双方修建和购置了多处房产。但后来双方常因家庭琐事争吵,被告对原告实施家暴行为,原告于2022年2月向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被告写下保证书后和好撤诉。2023年4月,原告再次向该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双方结婚已24年,婚后财产涉及多处房产及银行存款,财产关系复杂。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于共同财产范围、财产分割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
该院承办法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对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事项进行释明,告知当事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夫妻共同财产,逾期申报或未申报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