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勇挑重担迎难而上喜获先进单位称号巡回审判进乡村司法为民暖人心侵权致损需赔偿诉前调解化纠纷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召开工作调度会  抓实抓细强部署多方联动形成合力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加强党性修养  坚持廉洁从政多措并举善作为社会治理增活力联合普法宣传掀起创城热潮普及民法典普法进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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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01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4-05

多措并举善作为社会治理增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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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讯近年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窗口,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司法局先锋司法所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发挥司法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减压器”作用,为社会治理工作强基础、固根基、增活力、补短板。

该所实施“党建+法治”法,为社会治理工作强基础。依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七位一体”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职能优势,当好乡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积极动员群众参与到基层法治建设中。

该所实施“调解+预防”法,为社会治理工作固根基。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并对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进行及时预警,主动报告,坚持抓早抓小,及时、依法、就地调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该所实施“普法+阵地”法,为社会治理工作增活力。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方式,不断扩大普法工作的聚合力、感染力和影响力,着力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普法宣传教育网络,让法治精神浸润群众生活点点滴滴。

该所实施“监管+帮扶”法,为社会治理工作补短板。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具体情况,司法所坚持做到“四个一活动”,每周与矫正对象通一次电话,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一次集中走访和一次公益活动,建立由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监护人组成四位一体的联动监管机制,全乡在矫人员无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现象。

(林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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