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日前,一名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2019年,岳某与石某因合伙协议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后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石某返还岳某1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岳某申请强制执行。本次专项执行行动中,法院依法传唤被执行人石某到场,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后,石某表示,对判决有争议,双方是合伙做生意,项目赔了双方都有责任,他没有欠岳某钱。约谈干警在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后,告知石某考虑清楚,并让其与岳某进行沟通。从当日上午8时到下午6时,被执行人石某反复强调他不欠岳某钱。明确石某已不可能还钱后,约谈干警向法警队申请调警,两名法警及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石某送达拘留15天的拘留决定书,将其带上警车送往看守所拘留。
执行阶段的司法拘留措施是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对被执行人保持威慑力的一种重要保障措施,也是法院构建执行威慑机制中的一种重要手段。 (邬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