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守信:
本院受理原告张天虹与被告科左中旗哈日吉嘎砖厂、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科左中旗哈日吉嘎砖厂于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1.要求撤销一审错误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诉讼请求;2.由被上诉人承担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提出答辩状,并填写地址确认书(或递交答辩状时在答辩状中写明准确地址及联系电话)。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7日
宋守信:
本院受理原告刘国奇与被告科左中旗哈日吉嘎砖厂、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科左中旗哈日吉嘎砖厂于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1.要求撤销一审错误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诉讼请求;2.由被上诉人承担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提出答辩状,并填写地址确认书(或递交答辩状时在答辩状中写明准确地址及联系电话)。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7日
海布和:
本院受理原告王荣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61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7日
顾小军: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亮霸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40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6日
阿力坦吐力古尔(图力古尔):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太平种子化肥农药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38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被告阿力坦吐力古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偿还原告欠款135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阿力坦吐力古尔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
色音白尔: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太平种子化肥农药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38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被告色音白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偿还原告欠款17615元。案件受理费465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色音白尔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
包阿斯根:
原刊登于内蒙古法制报2018年9月11日11版向你送达的判决书现更正如下:本院已受理原告王哈斯巴根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521民初2091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包阿斯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王哈斯巴根22301.88元[医疗费23264.79元+误工费2203.53元(104.93元×21天)+护理费2233.56元(106.36元×21天)+住院伙食补助费2100元(100元×21天)-被告包阿斯根已赔偿7500元];二、驳回原告王哈斯巴根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
郑玉红:
本院受理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辽中心支公司与你代为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47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
包国庆:
本院受理原告谢青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58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被告包国庆偿还原告借款4080元,支付利息3264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包国庆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
郭永胜:
本院受理原告刘智影与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58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
陈特木尔巴根:
本院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王海艳种子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59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
王宝音:
本院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王海艳种子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59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
魏金德、王宝音:
本院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王海艳种子经销处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59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
林成德、王桂芬:
本院受理的(2018)内0521民初7566号原告通辽市正鑫农机有限公司诉林成德、王桂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通辽市正鑫农机有限公司诉请:1.要求二被告共同偿还购车欠款本金22000元,支付利息5940元(2016年12月12日至2018年6月30日,18个月),违约金2000元,合计29940元,利息至执行完毕时为止;2.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于2019年1月21日上午9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18年10月19日
雷剑刚:
本院受理原告刘伟娜诉被告雷剑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内0802民初75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2018年10月19日
刘致安:
本院受理原告许利安诉被告刘致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8)内0102民初27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
张海军:
本院受理原告于刚诉你和侯元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104民初2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
关永喜: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学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49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
徐长福:
本院受理的原告毕云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48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
关双喜: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明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48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
陈海军:
本院受理的原告孙秀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50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
冯玉平: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53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
刘格日乐图、王胡日查、潘斯日古冷: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谊盛缘加油站与陈满呼、白秀兰、王启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468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陈满呼、白秀兰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科左中旗谊盛缘加油站欠款人民币37059.68元,利息3705.97元(37059.68元×2%×5个月,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5月20日),合计40765.65元;二、被告陈满呼、白秀兰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科左中旗谊盛缘加油站以未给付的欠款为基数自2018年5月21日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三、被告王启明、刘格日乐图、王胡日查、潘斯日古冷对上述一、二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4元,公告费400元,保全费431元,由被告陈满呼、白秀兰、王启明、刘格日乐图、王胡日查、潘斯日古冷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
刘乌日娜:
本院受理原告蔡学成诉你和刘哈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9200元;2、要求二被告给付利息2392元;3、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在本院少年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
李海龙:
本院受理的原告韩宝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13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
张铁鑫、包玲玲:
本院受理的原告宋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至法院:1、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偿还原告借款29000元,利息1740元,合计30740元;2、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
杨晓强、单丽娟: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杨晓强、单丽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内0502民初8773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
刘平、王云海、刘海清、刘海宾、刘海军、邬晶、梁琛博、王岭峰、杨正宇、鄂尔多斯市金泰通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霖霖、王凤、梁树旺、王桂花:
本院受理原告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答辩期、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0时在本院金融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答辩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及判决。
原告主要请求: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
付文峰:
本院受理原告李连明与被告付文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102民初25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