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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95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3-24

通辽铁路运输法院与内蒙古民族大学签订合作共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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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讯近日,通辽铁路运输法院与内蒙古民族大学联合举行“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暨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签约揭牌仪式。

内蒙古民族大学党委书记、校长赵东海,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文华出席签约揭牌仪式。签约揭牌仪式上,双方签署了《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合作协议》《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合作协议》。

签约揭牌仪式建立了校院合作的有效机制,有利于充分发挥高校理论资源优势和法院司法资源优势,既推进实践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也对学术研究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双方将在人才培养共创、理论实务共商、法治论坛共建、设施资源共享、文化活动共办等方面不断合作。

通辽铁路运输法院通过健全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推进与法学院校在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治实践的深度融合,力求不断提升法律实习生工作成效,为他们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环境,推动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本次合作共建是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建立法院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机制工作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创建学习型法院的重要环节,通过友好往来、精诚合作,将为双方的持续协调发展开拓更为广阔的空间,为双方在新形势新机遇面前大有作为增添更为强劲的力量,为双方的长期合作奠定更加良好的基础。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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