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公安交管部门“春季守护行动”查处违法车辆、企业、行为人等曝光名单关于撤销机动车登记的公告分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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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94期:第1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3-23

关于撤销机动车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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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于2023年1月31日作出撤销蒙AF7X73小型机动车登记的决定,现公告以上机动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及号牌作废。

请相关机动车所有人按规定,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及行驶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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