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日,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成功破获一起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案。
2月25日19时许,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接到旅客侯先生报警称,其在乘坐D1015次列车前往呼和浩特途中被他人以刷单返利方式诈骗4965元。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客车刑警大队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经查,侯先生于2月25日16时许、17时许分别向福建省某银行账户转账两次。侦查员根据转账信息很快锁定了该账户使用者为福建省漳州市的陈某,于是立即赶往漳州市开展调查。3月6日,侦查员在漳州市公安局的配合下成功将陈某抓获,陈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查,陈某自今年2月15日以来,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出借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转账共计13.9万余元,非法获利300余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警方对违法行为人陈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赵振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