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注销公告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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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09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0-17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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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进忠:

本院受理原告王兆卫与被告贾进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826民初19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7日乌恩其、哈申、胡格吉乐、春花:

本院受理原告孙俊峰诉被告乌恩其、哈申、胡格吉乐、春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2018年10月17日刘美龙、邱丹丹: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丰田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科民初字第33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7日郭俊清:

本院受理原告乌兰察布市鼎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郭俊清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902民初2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集宁区人民法院桥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2018年10月17日韩文广、韩哲:

本院受理原告田翠花诉被告韩文广、韩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内0125民初360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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